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。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矛盾因素构成的,矛盾体现为事物内部各个方面之间的矛盾以及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。否定之否定规律强调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味地简单地加法发展,而是通过旧事物的否定和超越,产生新的事物。
辩证法的核心是矛盾的观点。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。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矛盾因素构成的,矛盾体现为事物内部各个方面之间的矛盾以及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。辩证法通过研究矛盾的运动和发展规律,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。
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:
1. 对立统一规律: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矛盾因素,这些矛盾因素存在于事物的各个方面,彼此相互依存、相互制约、相互转化。对立统一规律强调对立双方的一致性和依存性,即事物内部的对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。
2. 质量互变规律:事物的质量变化是事物发展的基础。事物在不同的发展阶段,会发生质的变化,即由量变到质变。这种质的变化会引起事物的性质、结构、功能等方面的显著变化。
3. 否定之否定规律: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循环的过程,旧事物在新事物的推动下被否定,但同时也包含着对旧事物的肯定与保留,形成新的事物。否定之否定规律强调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味地简单地加法发展,而是通过旧事物的否定和超越,产生新的事物。
这三大规律共同构成辩证法的核心思想,指导和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本质规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