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是以物质的存在和发展为根本,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是物质运动的结果,强调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。总体而言,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关于事物发展的哲学观点和方法论,强调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,通过对矛盾、质量变化和否定之否定等现象的分析,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。
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是以物质的存在和发展为根本,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是物质运动的结果,强调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。总特征是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论,包括以下方面:
1. 对立统一:唯物辩证法认为,事物的发展是由矛盾的对立面相互斗争、相互制约、相互转化而推动的。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内部矛盾和对立统一的关系。
2. 质量互变:唯物辩证法认为,事物的发展是逐渐积累、渐进演化的结果,通过数量的积累和变化逐渐发生质的飞跃。
3. 否定之否定:唯物辩证法认为,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循环的过程,任何事物都是通过否定原有形式而发生新的变化和发展,同时在新的形式中保留和超越原有的矛盾。
4. 矛盾普遍性:唯物辩证法认为,矛盾是普遍存在、无处不在的,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。
5. 运动发展:唯物辩证法认为,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,静止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。
总体而言,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关于事物发展的哲学观点和方法论,强调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,通过对矛盾、质量变化和否定之否定等现象的分析,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。